周头乡
驻地周头村,位于县城南14公里。西与赵县、蒿城县为邻,辖10个行政村,面积37.56平方公里。耕地33930亩,7056户,27275人(其中非农业人口333人)。农业牧渔业总产值9374万元,财政收入264.8万元,乡镇企业总产值35424万元,人均纯收入3559元。人均住房30平方米。
周头:明永乐二年(1404)由山西太原府雁山关和洪洞县移发到此,因村址在当时的滹沱河畔,故名洲头,后“洲”改为“周”。
赵兰庄:据郑家簿载,明初,滤沱河水泛滥,赵姓一家在水上搭起高大窝棚居住,水撤建村,取名“赵家窝棚”后增阑姓,取双方姓氏为赵阑庄,后来,“阑”省写为“兰”。
蒋家庄:原与周头为一自然村,后滹沱河水泛滥,冲毁村庄,部分蒋姓迁至村南高地安家,名蒋家庄。日军侵占晋县期间曾更名蒋家寨,日本投降后复旧称。
贺家寨:明宣德五年(1430),陕西西安府蒲城县西居家村民徒居晋州,以姓取村名贺家寨.
西钓鱼台:
洪洞县老鸹窝张氏迁来,人口陆续增多,遂分南、北钓鱼台。后河道改南北正流,村庄被淹,居民分迁东西两岸,西岸名西钓鱼台,东岸名东钓鱼台(今属总十庄镇)。
东小留:明永乐年间,东、西小留为一自然村,称小留庄。清雍正年间滹沱河水淹没村庄,居民迁到附近东、西两高坡重建家园,称东小留、西小留。
西小留:明永乐年间,东、西小留为一自然村,称小留庄。清雍正年间滹沱河水淹没村庄,居民迁到附近东、西两高坡重建家园,称东小留、西小留。
郭家庄:原名康家庄。明永乐年间,郭姓增多,更名郭家庄。
东大留庄:相传,元朝时为军队养马场,明初山西洪洞县民迁此定居,取名留庄寨,后分东、西二村,称东大留庄寨,西大留庄寨。后省“寨”名东大留庄、西大留庄。
西大留庄:相传,元朝时为军队养马场,明初山西洪洞县民迁此定居,取名留庄寨,后分东、西二村,称东大留庄寨,西大留庄寨。后省“寨”名东大留庄、西大留庄。